电子技术教研室活动制度

  韩金辉        2017-09-14        202

 

第一条  教研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问题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第二条  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课程组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要定期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条  认真执行教学检查制度。教研室对所组织的各主要教学环节,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意见,作出每一教学环节质量的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按教学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条  认真执行教师工作制度。每学期初,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学期末,教研室应对一学期的工作开展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分别报系、教务处存档。

第五条  认真执行教学档案制度。重视收集、积累和整理教学文件、课程建设档案和反映教学日常运行的其他文件档案,按要求进行整理,并及时交系、教务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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