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天祎诗文写作会管理制度

  赵颖        2012-04-08        60

周口师范学院天祎诗文写作会管理制度

一:诗会成员必须维护本诗会相关利益,不得做有损我们诗会可持续发展的事情。诗会举行的活动按照学期活动计划执行,诗会骨干要搜集、整理好活动资料,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诗会的每次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做好记录。

二:对待诗会分配的工作或任务,诗会各部成员应积极面对,把本职工作做好。若按期召开各种会议,各部成员要按时到场,如有特殊原因要事先请假,但在一学期之内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须退出现任职位。

三:在会议、讲座或其他活动期间,各部成员不得提前离开(紧急情况外)。

四:诗会成员若要退出诗会,须提交相关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退出;对有意阻碍诗会发展的成员,诗会可自行将其退出。

五:在室内相关活动期间,请各位诗友把自己的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除了必要的发言或互动交流讨论外请大家保持安静,尊重他人,不得影响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诗会成员应团结友爱,积极学习诗文相关的知识,努力创作,为诗会的发展做出应尽的贡献。对进行主动创造的,作品得到大家认可的成员可进行适当的奖励。

七:诗会成员的作品若在相关报刊杂志发表,诗会应进行记录,根据其诗作的艺术效果对该成员进行加分评测;若其中获得稿费,则其中金额的20%归诗会所有,并用于诗会自身的建设及发展。

八:根据活动的情况,不定期采用交流、汇报、评比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本社团活动情况。

九:诗会全体成员应积极遵守作息时间,原则诗会活动不得随意延迟或提前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外)。

十:诗会各部职务定期一年,每年要进行换届选举。

十一:对诗会开通的网络平台,大家应充分利用,积极发表诗歌文章,并定期关注诗会最新活动情况。

十二:对加入诗会的成员,若在诗会全体活动中连续3次以上不参加者,诗会有将其自行退出的权利,对会员造成的任何利益损失,诗会概不负责。

周口师范学院天祎诗文写作会制定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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