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朱自强        2010-12-04        84

一、实验室负责人应对本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及账目卡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附带的各种资料及技术卡片,账目卡片内容要和实物对应。


二、实验室负责人变动时,应清点物资,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三、实验室负责人要妥善保管仪器设备,注意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率。


四、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如果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实验室负责人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借用,由借方写出借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仪器设备借出和归还时,实验室负责人需认真检查。若发生损坏,视其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六、对确实失去使用功效的仪器设备,需报废的应填写“物品报废申报表”,经有关人员审验,报学校同意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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