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物理教研室成员关于科研水平提高措施讨论会

  孙现科        2017-12-12        127

理论物理教研室成员关于科研水平提高措施讨论会

为了尽快培养高水平的科研带头人、尽快凝聚高层次的科研团队,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大人才引进、培养的力度。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每年引进2-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努力引进博士、硕士生导师和专业领军人物,提升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的科研水平;支持教师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扩大科研视野;积极聘请院士、知名专家来讲学、做学术报告,指导工作,积极聘请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参与并指导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

二、合理规划、整合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的科研方向,通过合作凝练学术方向,提高整体的科研水平,积极引导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发组织一到两个学术团队。

学术团队的条件:

(一)以我院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为带头人,科研方向相同的教师为成员组织学术团队,外院、外校和进修人员都可以参加,总人数控制在3 -10人之间。同一个教师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的学术团队。

(二)团队成员要有厅级或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要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工作计划,内容包括要解决的科学问题,以及申报项目、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等方面的层次和数量的总体计划。

(三)为了加强过程管理、按时达成科研目标,学术团队还要有相应的分年度科研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按照计划开展科研活动(有记录)。一个周期结束后要有总的工作总结。学术团队要有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学术团队须由团队带头人写出申请,经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成立。

三、为尽快提高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科研水平,鼓励广大教师快出成果、出好成果,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将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在原有学院发放的科研津贴基础上,增加两类院级科研奖,一类是科研个人奖,另一类是科研集体奖。

(一)科研个人奖。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

1.单项奖:

1)每个学年度,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在该学年度以第一作者并以周口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SCI收录的论文中挑选出科研积分最高的一篇,奖励论文作者300分;如存在多位教师并列的情况,则比较并列者以第一作者并以周口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积分次高的第二篇科研论文的积分,以此步骤直至区分出受奖励者为止。每个学年度,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在该学年度以第一作者并以周口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国家A级期刊上的教改论文中挑选出科研积分最高的一篇,奖励论文作者300分;如果有教师并列的情况,则比较并列者以第一作者并以周口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积分次高的第二篇教改论文的积分,以此步骤直至区分出受奖励者为止。

2)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的与教师本人从事的专业、学科有关的国家级项目,凡被我校主管部门接受并上报立项的,我院奖励主持人500分。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的与教师本人从事的专业、学科有关的省级科研项目,凡被我校主管部门接受并上报立项的,我院奖励主持人300分。(同一主持人申报的同一级别、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在五年内只奖励一次;优先奖励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参与人数最多、排名最靠前的项目,项目名次积分办法:主持人积10分、第二名积7分、第三名积5分、第四、五名各积两分),同级别的项目每年依照名次积分办法选出两项进行奖励。

3)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规定的25家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的,我院从中挑出科研积分最高的一部奖励500分;如果有教师并列的情况,由院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综合奖

1)设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科研优秀奖:对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每学年科研工作中超科研积分较高者予以表彰,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20分、二等奖获得者各80分、三等奖获得者各30分。

2)科研集体奖。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学术团队奖: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所有的学术团队里选拔出发表论文级别最高(权重为0.5)、科研积分人均最高(权重为0.3)、论文写作人数最多的一个团队(权重为0.2)予以奖励,每年扶持一万元用于学术团队科研仪器的购买和科研活动的经费(最长资助三年)。

3.说明:

1)每学年为一个计算周期。

2)本文件涉及的科研成果均须来源于科研处认定的我院的科研成果。

3)每个奖励积分的金额由院领导依据当学年度的可支配资金集体研究确定。

四、为鼓励我院高层次人才更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他们的科研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实行“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转换”办法。博士研究生的2个科研积分可转换为1个岗位内的教学工作量。实行“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转换”后,教师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内工作量的60%(并且至少讲授一门计划内课程)。“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转换”为单向转换,教学工作量不能转换为科研工作量。

五、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到国内、外高校进修学习,参加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在保障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条件下,支持教师在基本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情况下,集中较长的连续时间外出进修、访学,提升科研水平。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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